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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大19年11月课程考试《民法总论》离线作业考核试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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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12-2 10:29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一、名词解释(每题4分,共20分)
1、表见代理           
2、权利的竞合         
3、紧急避险
4、体系解释      
5、人格尊严
二、简答题:(每题10分,共50分)
1、简述关于法人本质的学说。
2、简述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功能。
3、简述对胎儿利益保护的三种立法主义。
4、试述民事责任的本质。
5、简述无权代理的发生原因及法律后果。
三、案例分析:(共30分)
9岁小学生甲将其父价值10000元的“劳力士”金表卖给成年人乙,得款1000元,并将其中300元送给同学丙。甲在回家途中捡到一台笔记本电脑,送还给失主丁。丁为表感谢,送给酬金500元。丁后又反悔,以甲为未成年人为由要求甲退还酬金。请问:
(1)甲属于何种类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?
(2)甲将“劳力士”金表卖给乙的行为效力如何?为什么?
(3)甲将300元钱送给丙的行为效力如何?为什么?
(4)丁能否以甲为未成年人为由要求返还酬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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